本港第5波新冠肺炎持續放緩,政府自2月24日起推行疫苗通行證計劃,意指市民在進入食肆、超市、街市及商場等表列處所的時候,需要至少注射一針新冠疫苗。而於政府於3月20日更新了「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
「疫苗通行證」第三階段會在提前至5月31日起實施,屆時所有「疫苗通行證」適用的一般人士均須已接種第三劑疫苗(除個別特殊群組外)。市民才可進入食肆、超市、街市及商場等表列處所。
第三階段:(5月31日起)實施,會要求全面接種,3月20日政府作更新。
12歲或以上人士(未曾受感染人士)接種第二和第三劑疫苗之間的寬限期會由原來的九個月縮短至六個月。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未滿六個月的人士,他們的「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他們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六個月內。
接種第二劑疫苗後未滿六個月的人士,其「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但須於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六個月內接種第三劑疫苗方能繼續使用「疫苗通行證」。
因應新冠疫苗接種安排的更新,12至17歲組別人士的「疫苗通行證」接種要求亦於3月20日起作出調整。新安排如下:
第二階段(4月30日至5月30日):如接種第1劑新冠疫苗後未滿6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1劑後已滿6個月,則須接種第2劑。
第三階段(5月31日或之後):如接種第2劑新冠疫苗後未滿9個月,「疫苗通行證」仍然有效;如接種第2劑後已滿9個月,則須接種第3劑。
詳見以下連結
https://www.covidvaccine.gov.hk/pdf/recovered_3_CHI.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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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晴報(復必泰/科興第三針疫苗幾時打?5月31日要提早打齊3針)
相關資料:
疫苗到戶接種服務(已年滿70歲或因病患或殘疾而行動不便而從未接種新冠疫苗人士)
圖片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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