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提及了計劃的基本背景,今次講一講計劃的申請資格及手續。
申請人,即為有關長者提供照顧的護老者(「護老者」),必須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 受照顧長者,須居於香港及經社署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的「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2.0評定為身體機能有中度或嚴重缺損,並於2018年11月30日或之前已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長期護理服務(即院舍照顧服務及/或社區照顧服務)或及後經「interRAITM “家居照顧」9.3 版本評估,仍在中央輪候冊輪候資助長期護理服務(即院舍照顧服務及/或社區照顧服務)
🔹 在申請及領取津貼期間,受照顧長者須居於社區及沒有使用任何院舍照顧服務
🔹 護老者須有能力承擔照顧的責任並為受照顧長者每月提供不少於80小時的照顧
時數;如照顧超過一名符合上述條件的長者,則須每月提供合共不少於120小時的照顧時數
🔹 護老者須為本港居民及居於香港,並與受照顧長者沒有任何形式的僱傭關係
🔹 護老者須沒有領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或長者生活津貼或以照顧同一名長者申領基金下「為低收入的殘疾人士照顧者提供生活津貼試驗計劃」(「照顧者試驗計劃」)第三期的生活津貼
除此之外,照顧者家庭亦有入息限額,請以下看圖片。
(一) 社署會按輪侯冊資料向合符資格的家庭發出計劃邀請信,有興趣家庭可以根據信內內容完成登記手續
(二) 如沒有受到邀請,護老者可到附近長者鄰舍中心/長者地區中心查詢
之後再跟大家講講整個計劃的詳細內容。
如各位想了解相關資訊,或有任何問題,歡迎聯繫地區社工或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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