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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广州] 老人救助福利:困境长者获关爱,保障福利全享受

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等老年人需要特别关爱。保障他们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让他们安心、静心、舒心地生活,是养老服务的一项重要任务。

近年来,广州以覆盖全市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动态管理数据库和“关爱地图”为基础,利用“平安通”智慧养老服务系统,组织养老管理员、社工和义工等多方力量,建立了针对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定期入户巡访、电话“每日一问候”、远程安全监测以及社会救助帮扶关爱网,大大方便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的居家养老生活,让他们能够更好地享受晚年。

 

长者如有困难,可先向有关部门申请社会救济,从而获得更多生活保障和福利服务。有相关需求可到社工服务站咨询、求助。

 

符合救助的困境长者类别有哪些?

按照广州社会救助人员的类别,困境长者也可按困难程度分为:特困、低保、低收入、边缘老人等。

其中,特困老人是指本市户籍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即是以前所说的城镇“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都被归为特困老人。

 

广州市困境长者的社会救助标准是怎样?

1. 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38元。

2. 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认定标准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确定,提高到每人每月1857元。

3. 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6倍且不低于所在区现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确定,其中:

(1)市财政供养的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

(2)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白云区、花都区、从化区、增城区的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

(3)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的城镇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981元,其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每人每月分别为2413元、2512元、2121元。

 

长者如何申请低保?

(一)定义

最低生活保障,是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规定条件时,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可以依法享受的基本生活保障待遇。

 

(二)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 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

(4)其他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

2. 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1)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脱离家庭独立生活的宗教教职人员;

(2)在监狱内服刑的人员;

(3)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定的其他人员。

注:以往有独居老人想申请低保,但因户口本里的其他成员有一定收入,老人不符合条件的情况出现。据以上家庭成员的规定,若老人能证明同户口本的成员并没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义务关系并长期共同居住的人员,或属于不计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可先咨询所在社区的居委,按实际情况尝试申请。

 

(三)申请

1. 以家庭为单位,由具有本市户籍的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书面申请。

2. 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提交家庭成员身份、家庭财产和收支情况等相关材料;

(2)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3)如实申报家庭月平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等家庭经济状况;

(4)授权和配合区民政部门对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和调查。

 

(四)保障待遇

1. 按照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领取现金补贴;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按照本市分类救济有关规定,领取相应的特殊津贴。

详见:

http://www.gd.gov.cn/zwgk/wjk/zcfgk/content/post_2531851.html?eqid=dc62a00b00134c8400000003645a0ba8

 

困境长者的其他福利

(一)入住养老机构

1. 轮候通道划分

(1)特殊保障通道面向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老年人。

(2)优先轮候通道面向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或者部分失能、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低保家庭老年人、低收入老年人、老年的烈士遗属、享受抚恤补助的老年优抚对象、荣立三等功以上的老年退役军人、为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在本市居住的老年人,其他经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可以优先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

(3)普通轮候通道面向除上述情形之外的本市户籍老年人。

2. 入住定点养老机构缴费标准

(1)“三无”老年人(含农村“五保”老年人)免费入住养老机构,其供养费用由定点养老机构统一安排使用;

(2)低保、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失能、高龄老人,其基本养老服务收费按照我市公布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收取;

(3)根据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有关规定纳入优先轮候通道的其他老年人,按照我市价格行政管理部门核定的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缴费。入住定点民办养老机构的月收费标准低于公办养老机构收费标准的,按实际收费缴费。

详见:https://www.shunyuacademy.com/cn-community-knowledge/148

 

(二)医疗救助

1. 参加本市医保,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纳的费用,由医疗救助金全额资助。

2. 救助限额:在一个医疗救助年度内,对困难群众住院、指定单病种及门诊特定病种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救助金累计最高救助15万元。

3. 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指定单病种、门诊特定病种(审批有效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100%;其他按比例分段救助。

4. 本市特困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个人负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100%,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季度300元。

详见:https://www.shunyuacademy.com/cn-community-knowledge/161

 

(三)长者饭堂

户籍社会救助老人可获得更大的就餐补贴。

1. 收费参考:户籍政府资助类老年人:6元/餐(政府资助6元)。

2. 资助标准

(1)市补贴:

①就餐补贴:本市户籍居家老年人每次就餐享受当次餐费四分之一的就餐补贴(最高不超过3元)

②送餐补贴:经评估,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为1至6级的本市户籍老年人可享受送餐补贴。

- 1至3级为每人每次2元;

- 4至6级为每人每次4元(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重度残疾人可直接认定为老年人照顾需求4至6级)。

(3)区街补贴:

各区根据辖区情况给予不同的助餐补贴,具体可咨询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助餐点。

详见:https://www.shunyuacademy.com/cn-community-knowledge/142

 

(四)居家适老化改造

1. 改造内容

(1)基础类项目包括防滑处理、高差处理、安装床边护栏(抓杆)、安装扶手、配置淋浴椅、手杖、防走失装置等7项,是政府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优先予以资助支持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

(2)可选类项目是根据老年人家庭意愿,供自主付费购买的改造项目和老年用品,如门改造、配置防压疮垫、物理环境改造等。

2. 资助对象和标准

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老年人可以获得适老化改造资助:

(1)第一类资助对象:纳入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收入困难家庭中的高龄、失能、残疾老年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3000元/户。

(2)第二类资助对象:失能的孤寡优抚老年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500元/户。

(3)第三类资助对象:除第一、二类对象以外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中的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低收入困难家庭老年人、孤寡优抚老年人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元/户。

(4)资助对象在实施基础类项目改造后核算的总费用未超过资助标准,可在资助标准内将部分可选类项目纳入资助范围,资助金额以实际产生的费用为准;超过资助标准的改造部分由其自费完成。

2. 资助条件

(1)每户老年人家庭只能以一套房屋申请一次性资助。申请改造的住房应为老年人在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际居住,老年人家庭拥有自有产权或者长期使用权,且经房屋产权人同意;

(2)拟改造的住房应符合质量安全相关标准、具备基础改造条件,且没有纳入城市更新或旧改等拆迁规划的。

3. 申请

(1)以家庭为单位

(2)通过广州市为老服务综合平台(https://wlpt.gzmz.gov.cn)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并提交《广州市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租赁协议。线上申请存在困难的老年人可由他人代为申请或由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协助办理。

详见:https://www.gz.gov.cn/zwgk/zcjd/zcjdhz/yspjd/content/post_7730510.html

 

社区还有不少针对长者的福利和服务,想了解更多可关注及联系我们“舜禹学堂”!

 

资料来源:

广州民政微信公众号

广东省民政厅

广州市民政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广州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网上办事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

 

图片来源:

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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