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香港專欄】非長者家庭申請租援在甚麼情況下可獲四分一租金?

*申領在租金援助計劃下「非長者家庭」的定義:

- 非領取綜援

- 沒有物業

- 居住人數沒有超出該人數的居住面積

 

*減租水平分為兩種:

減半租或減四分一租。

 

*如家庭總收入符合以下任何一種情況,可獲減四分一租金:

 

情況一:

-家庭總收入介乎公屋入息限額50%至70%之間

例子:以一戶4人非長者家庭為例,現時4人申請公屋入息限額為$30,950。如每月收入是$21000 入息是低於70%,即$ 21,665,但是高於50%,即$ 15,475。這個家庭就乎合資格申請減免四分一租金。

 

情況二:

- 租金與入息比例超過18.5%,但不超過25%。

例子:獨居中年男士因疫情失去全職工作並只能做兼職幫補,收入為每月$8000元。而他居住的單位租金為每月$1500元,因此可申請半租 (因租金支出佔了他的收入18.75%)。

 

備註:

1. 以上例子均用作說明之用,並非所有公屋住戶都符合上述的情況。

2. 獲批的租援為期兩年,每兩年覆檢資格,如在連續四年接受租金援助後仍需援助,房署可要求住戶搬到同區較廉宜的單位。調遷住戶可獲發搬遷津貼及免租一個月。

3. 領取租援期間如有以下其中一種情況必須立即通知房署

- 因收入改變而不符資格。

- 申請了包括租金津貼在內的綜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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