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东气温飙升开启“烤箱模式”,5月25日广州发布今年首个高温预警。多地最高气温达35℃以上,降雨告一段落,盛夏正式来临。
在广东,炽热的阳光与闷热的体感不仅让市民出行倍感煎熬,更对户外及高温作业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构成了严峻挑战。正是在这样的气候背景下,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与劳动积极性,广东省每年6月至10月实施的高温津贴制度便显得尤为重要,它不仅是劳动者在高温环境下坚守岗位的“清凉慰藉”,更是法律赋予的一项基本劳动保障。

一、发放标准与周期
1. 发放时间:每年 6月至10月,连续发放5个月。
2. 发放金额: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如需按天数折算,则为每人每天13.8元。
二、谁能领取?(判定条件)
只要用人单位安排了高温作业,劳动者即可享受,与白班或夜班无关。具体判定标准如下:1. 露天岗位:从事露天岗位工作的劳动者。
2. 室内高温: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作业场所温度降低到 33℃以下(不含33℃)的。
- 注:如果办公室空调温度高于33℃,坐办公室的职工同样可以享受。
三、常见误区澄清
1. 天气凉爽也要发:发放条件取决于工作环境温度,与当月是否有高温日、是否下雨无关。只要环境达标,就必须发。
2. 饮料不能充抵:用人单位提供的清凉饮料(防暑物资)不能充抵高温津贴。这是两码事,饮料要提供,津贴也要发。
3. 休假扣发规则:因事假、旷工或未提供劳动(如病假、产假等),可按当月实际从事高温作业的天数折算扣发;但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或缩短工时的,不得扣工资。
四、维权与投诉
1. 性质:高温津贴属于工资性质,具有法定支付义务,需要并入工资薪金计征个人所得税。
2. 投诉渠道:如遇未发放或违规用饮料充抵,可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 12333(劳动权益保障热线)
- 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 12351(广东省总工会服务职工热线)

面对即将到来的高温“烤”验,各方需协同发力,共同为劳动者撑起一片“绿荫”。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给劳动者的建议:
请务必关注工资条明细,确认高温津贴已足额发放且未与防暑饮料混淆;若权益受损,要敢于运用法律武器,通过 12333 或 12351 等热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2. 给用人单位的建议:
应主动落实防暑降温主体责任,科学安排作息,除按时足额发放津贴外,还需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饮料及必要的休息场所,切勿因小失大触碰法律红线。
3. 给社区机构的建议:
建议充分发挥“驿站”与“社工站”的阵地作用,为环卫工人、快递员等户外劳动者开放纳凉休息点,并提供免费饮水、充电及应急药品等精细化服务,让社区成为高温下的温馨港湾。
高温津贴不仅是一笔经济补助,更是对劳动者辛勤付出的尊重与关怀。只有政府监管到位、企业执行有力、社区关怀入微,才能让每一位在高温下坚守的劳动者都能清凉、安全地度过盛夏。
若有相关的问题或需求,需要咨询或求助,可以就近联系街道的社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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