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台风“美莎克”影响广西横州等地遭遇严重洪涝灾害,正全力推进灾后重建之际,退役军人黄先生专程从广东请年假赶赴满目疮痍的茉莉花乡,在爱心厨房为受灾群众烹制免费餐食。他感念多年前在百色被当地大姐塞满后备箱的朴实热情,泪洒现场坦言只要能帮上忙便一切值得,用实际行动回馈这片土地的温情。
在广西横州抗洪救灾的现场,退役军人黄先生用自己的年假和汗水诠释了“退役不褪色”的担当——这份来自民间的温暖让人动容。然而,要让每一位老兵都能在风雨中站得更稳、走得更远,更需要制度化的坚实托底。正如广州正在推行的《广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正是通过多层次保障体系,让曾经守护山河的人,在转身之后依然能被山河温柔以待。

《广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自2026年1月6日起实施。
一、适用对象(谁能享受)
具有广州市户籍且在本市领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生活补助的六类人员:
- 残疾军人
- 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 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
- 参战参试退役军人
- “五老”人员
二、核心医疗保障待遇(享受什么)
构建“基本医保 + 医疗救助 + 优抚补助 + 就医优待”的多层次体系:
1. 资助参保:居民医保优抚对象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特困/低保等困难优抚对象参加职工医保,个人缴费部分每年最高资助800元。
2. 门诊补助:按残疾等级、孤老等设七档定额标准(100元/月至350元/月不等)。
门诊特定病种补助:一类门特每季最高135元,二类门特每季最高1350元(当季有效,不滚存)。
3. 住院医疗补助:经医保和救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目录内住院费可申请补助;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补助比例为100%。
4. 旧伤复发待遇:因战因公致残残疾军人旧伤复发,无单位或单位无力支付的,由区优抚医疗保障资金解决。
三、医疗优待与服务
1. 定点医疗机构开通优先窗口(挂号、取药、缴费、检查、住院全过程优先)。
2. 优抚医院免普通门诊挂号费;残疾军人在军队医疗机构免门急诊挂号费并享同等优先。
3. 推进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实现“一次办、快捷办”。
四、申请与咨询
1. 相关补助向户籍所在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具体按市区配套细则办理。
2. 疑问可咨询户籍所在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或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若有相关的问题或需求,需要咨询或求助,可以就近联系街道的社工站,或留言给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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