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香港] 長者生活津貼(最新消息)

修訂日期:2024年2月1日

社會福利署由2022年9月1日起合併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合併後的「長者生活津貼」採用普通長者生活津貼較寬鬆的資產上限並按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發放,而每月入息限額則維持不變。此安排同樣適用於 廣東計劃福建計劃 。如果你打算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到底怎樣申請,有甚麼地方需要注意?

 

申請資格:

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 4 個條件:

1. 年滿 65 歲或以上

2. 已成為香港居民最少7年,以及在緊接申請日期前已連續居港最少一年(在該年內如離港不超過90天,亦視為符合連續居港一年的規定)

3. 未有超出資產及入息限額

4. 未有同時領取高齡津貼(俗稱生果金)、傷殘津貼、綜援

 

獲批金額(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所有領取長生津的長者都會獲得每月4,195元。

 

長者生活津貼詳情,見下圖(由2024年2月1日起生效):

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的入息及資產須不超過規定限額並符合其他申請資格,才可獲發津貼。長者生活津貼的入息及資產限額及每月津貼金額如下:

備註: 由2022年9月1日起,普通長者生活津貼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合併為「長者生活津貼」。合併後的長者生活津貼採用普通長者生活津貼較寬鬆的資產上限並按高額長者生活津貼的金額發放,而每月入息限額則維持不變。

申請方法:

未有領取任何津貼的申請人,可以親自,或者由親友代其前往區內的「社會保障辦事處」,或者用電話、傳真、電郵、網上表格,或者郵遞方式提出長者生活津貼,亦可以經由政府部門或其他非政府機構轉介。

申請所需文件:

填妥申請表後,就將申請表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副本,寄回或親自交回社會保障辦事處。

需要的證明文件副本包括:

🔹 申請人的身份、年齡及居港的證明文件(如香港身份證、出生證明書等)

🔹 申請人的銀行帳戶證明文件(如銀行存摺第一頁、月結單等)(須清楚顯示申請人之姓名及戶口號碼。社署只接受個人戶口作為領款用途,聯名戶口並不適用)

🔹 申請人所有旅行證件(包括護照、香港特別行政區簽證身份書等)載有有關在緊接申請前1年的離港紀錄及個人資料的頁數

🔹 申請人配偶或同居人士的身份證明文件(只適用於婚姻狀況為「已婚」或「同居」的申請人)

其他注意事項:

1. 將要踏入 65 歲而合資格的市民,社署接受他們在 65 歲生日前一個月就遞交長者生活的申請。

2. 社署收到申請之後,會安排職員約見申請人處理有關申請。

3. 所有領取長者生活津貼的長者必須在每個覆檢周期內(6 年)接受一次「全面覆檢」及一次「郵遞覆檢」;全面覆檢會安排在辦公室會面,有需要時會安排家訪,至於郵遞覆檢就要在信件發出一個月內填妥和遞交。如果受惠人拒絕接受覆檢,社署會考慮停止發放長者生活津貼。

查詢:

電話:3595 0310

查詢電話服務時間:

星期一至五上午 8 時 45 分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至 6 時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如對以上介紹的相關資訊,有任何問題,歡迎至電3595 0130查詢。或歡迎大家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解答。

長者生活津貼常見Q&A:

1.  如已婚可否以個人身份申請?

答:如已婚必須要以夫婦申請長者生活津貼,不得以個人身份申請。申請人及其配偶其中一人的入息及/或資產超出限額,申請人及其配偶二人均不符合申領長者生活津貼的資格。

 

2.  計算入息及資產應以那一天為參考日子?

答:申請人計算其個人及其配偶/的入息及資產,應以填寫申請表格當日(即在申請表格內填寫的日期)的入息及資產為準。

 

3.  長者生活津貼幾時劃一?

答:長者生活津貼已於2022年9月1日起合併。

 

4.  已領取其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傷殘津貼或綜援,可否申請長者津貼?

答:不可以。不得同時領取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傷殘津貼或綜合社會保障援助。

5.  未取的強積金,是否計算在資產內?

答:根據強積金計劃規定供款人於65歲可自由提取強積金,不論你是否選擇領取或繼續存放在強積金戶口,因此即使申請人沒有提取強積金亦會納入資產範圍內。

 

6.  請問長者生活津貼最早幾時可提交申請?

答:社署接納長者生活津貼申請人最早可於申請人65歲前一個月內提交申請。

 

7.  資產及入息如何計算?

答:

入息即是每月收入包括:薪金、工資、每月收到的佣金或獎金,以及從自僱所得的每月入息、退休金或長俸、從收租所得的淨收益,以及從年金計劃所得的固定年金

 

資產包括:土地、非自住物業、現金、銀行儲蓄、股票及股份的投資(包括債券、保險基金及強積金)、基金、獨資、合夥經營的公司/商號或有限公司的權益及累算退休權益(6))、商業/作投資用途的車輛(例如的士及公共小巴)及其營業牌照,以及金條及金幣等

  

8.   有哪些資產及入息可獲豁免?

答:

資產不包括:自住物業、自用車位、將來自用的骨灰龕以及保險計劃的現金值。

入息不包括:子女、親戚或朋友等金錢上的援助。

 

9.  哪些保險計劃的現金價值可獲豁免?

答:人壽、醫療、危疾保的現金價值都獲豁免,不用計算在資產內。

 

10.  是否需計算子女的資產及入息?

答:長者生活津貼只計算申請人及配偶入息及資產,子女入息及資產不用計算。

 

11.  成功申請後,需要每年申報資產和入息嗎?

答:社署會每6年覆檢一次,亦會不定時抽查申請。

 

12.  長者生活津貼有無離港限制?

答:在領取長者生活津貼其間,在付款年度內居港滿 60 天,則該年度他可獲寛限離開香港最多 305 天(於閏年則為 306 天),而不影響可領取的津貼金額。

資料來源:

長者生活津貼

政府新聞網(合併普通及高額長者生活津貼)

圖片來源:

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