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勢及身障

[舜禹台灣] 沒關係! 鞋子能穿就好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受疫情及通貨膨脹影響,台灣許多經濟不穩定的偏鄉家庭,生活面臨更大壓力,為了生計,甚至可能連農曆春節也無法一家團圓。住在偏遠山區、家庭經濟狀況不佳的阿將孩子(化名)正是其中一例,懂事早熟的他鞋子已經穿到「開口笑」,但他顧慮到家中生計吃緊,懂事表示「沒關係!鞋子能穿就好」,穿的多是別人的二手衣,晚餐常是全家共吃一鍋泡麵和野菜,讓人相當心疼。

(鏡新聞:https://reurl.cc/GXyyYA)

 

弱勢家庭經濟缺口大

根據台灣世界展望會的調查,面臨多重需求的15%孩子中,有21%家庭每月經濟缺口大於五萬、29%仍在就讀國高中職。當中有24.3%的孩子因為想要打工賺錢而未就學,是去年的1.3倍;就算能夠正常就學,也有高達90.5%的學童沒有參考書,84.6%沒有網際網路,67.8%沒有檯燈,學習資源缺乏。在健康營養需求方面,有26.7%的孩子平時沒有固定三餐,最常見的原因是為了省錢;到了寒暑假,三餐不定或是營養不均衡的比例更達71.1%。

 

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

在台灣,兒童及少年,指未滿18歲之人;所稱兒童,指未滿12歲之人;所稱少年,指12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協助遭變故或功能不全之弱勢家庭紓緩經濟壓力,維持子女生活安定,提昇家庭照顧兒童及少年之能力,避免兒童及少年受虐情事發生,促進家庭恢復正常運作,衛生福利部制定「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計畫」協助家庭及孩童渡過難關。

 

一、補助對象

下列事實發生後6個月內提出申請:

1、父母一方或監護人失業、經判刑確定入獄、罹患重大傷病、精神疾病或藥酒癮戒治,致生活陷於困境。

2、父母離婚或一方死亡、失蹤,他方無力維持家庭生活。

3、父母一方因不堪家庭暴力或有其他因素出走,致生活陷於困境。

4、父母雙亡或兒童及少年遭遺棄,其親屬願代為撫養,而無經濟能力。

5、未滿十八歲未婚懷孕或有未滿十八歲之非婚生子女,經評估有經濟困難。

6、其他經評估確有生活困難,需予經濟扶助。

 

二、申請條件

針對全家人口(兒童及少年、實際共同生活之兄弟姊妹、直系血親)進行資產調查(平均所得、動產與不動產),但有事實足以證明生活陷困,經評估確有扶助之必要申請者,未有此限制。

1、平均所得

(一)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未超過該縣(市)最近一年平均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

(二)直轄市:

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未超過該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但其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低於臺灣省各縣(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者,依台灣省之比例核計。

以台南市為例,111年台南市平均每人每月消費支出百分之八十為16,816元,臺灣省各縣(市)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5倍為21,345元,但16,816元低於21,345元,故家庭總收入按全家人口平均分配,未超過21,345元即可。

2、動產

全家人口動產(含股票、投資、存款等)平均每人低於15萬元。

3、不動產

全家人口不動產(含土地、房屋等)總值未超過650萬元。

 

三、受理窗口

申請人可至以下兩地點進行福利諮詢及申請,

1、兒童及少年戶籍所在縣市鄉(鎮、區)公所。

2、全台各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

(全台各縣市鄉(鎮、區)公所聯絡資訊:https://reurl.cc/X5KdQg)

(全台各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聯絡資訊:https://reurl.cc/MXKaD3

四、補助金額

每人每月補助3,000元,扶助期間以6個月為原則,經調查訪視如認有延長必要,最多補助12個月。

 

五、注意事項

已接受政府其他生活補助,不得再領取本計畫扶助。但經評估為兒童及少年保護個案或脆弱家庭服務對象需要經濟協助者,得核予補助本計畫扶助與其他生活補助之差額。各縣市審核條件略有不同,若仍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將有專人為您進行說明。

弱勢家庭及兒童,經濟負擔沉重,除了「弱勢家庭兒童及少年緊急生活扶助」之外,符合資格者也可再申請「低收入戶兒童生活補助」、「就學生活補助」、「醫療補助」等,相關福利將於未來做更詳盡的介紹。

 

如發現身邊有朋友需要援助,或你正有相關需要,請不要猶疑向鄰近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鄉(鎮、區)公所求助或歡迎留言予我們查詢。

(全台各縣市鄉(鎮、區)公所聯絡資訊:https://reurl.cc/X5KdQg)

(全台各縣市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聯絡資訊:https://reurl.cc/MXKaD3)

資料來源: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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