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位新北市的林太太,她的丈夫因腦中風住進護理之家,生活無法自理。林太太年近七十,靠微薄的退休金和女兒支援撐起每月兩萬元的安養費用,壓力巨大。直到機構社工提醒她,政府從7月1日起推出「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符合條件最高可領 12萬元,她才如釋重負。這不是個案,全台成千上萬個照顧者正在面對相同難題。現在,政府針對入住護理機構的失能者與家庭提供經濟支持。補助已經正式開放申請,期限到2026年3月1日止!

為減輕家庭長期照顧負擔,衛福部推出「住宿式機構使用者補助」計畫,協助入住合法機構的中重度失能者,補貼其住宿費用。
符合以下三大條件就可以申請:
1. 入住對象需為合法機構住民,包含:
- 護理之家(一般、精神)
- 老人福利機構(安養床除外)
-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
- 榮民之家(自費失能或失智床位)
- 兒童與少年安置機構(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 長照住宿機構(依法立案)
2. 身分條件符合其一即可:
- 經評估為「長照需要等級4級以上」
- 持有「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
- 2023年1月1日前已入住的既有住民,即使沒經過評估也可申請
3. 實際入住日數計算:2025年全年(1/1~12/31)
- 累積住滿180天以上,最高補助12萬元
- 若為部分失能對象,可領6萬元
- 若住未滿180天:逐月計算,住滿半個月就可依比例領1萬或5000元/月

申請時間:2025年7月1日~2026年3月1日止
申請流程:
- 填寫申請書
- 準備以下文件,向最近一次入住機構所在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1. 申請書正本(本人親簽或蓋章)
2. 身分證正反面影本(申請人與使用機構者)
3. 入住契約書影本(顯示機構、住民、入住日期即可,無須整份)
4. 114年度6個月繳費證明(收據或轉帳紀錄)
5. 存摺封面影本(住民或簽約人名義)
6. 失能或長照等級證明影本(4級以上或中度障礙以上)
7. 其他需補資料(視政府審核需要)
- 提交申請後,一般1個月內完成初審
- 審核通過者,約2週內撥款
- 若未通過,會收到書面通知並要求2週內補件
這項補助幫助的是經濟壓力大的家庭與失能住民,若您或親人正住在機構內,請主動詢問機構社工或打電話給所在地政府,了解自身是否符合資格。
在社會的照顧路上,你不是一個人。政府的資源,是給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使用的。把握機會、減輕負擔,也讓自己過得輕鬆一點。
如需更多輔助資訊或協助填寫申請表,建議可撥打【1966長照專線】或向縣市政府長照管理中心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