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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台灣] 「臺北扶老.軟硬兼施」老人居家修繕補助服務

臺北市社會局委託財團法人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到宅協助弱勢長者居家安全簡易修繕及設置生活輔具(如扶手、止滑墊),使其在宅生活環境更為安全及便利。由專業人員從評估、補助申請,到修繕施作、驗收全程協助,為長者改善居住空間,也免去長者為尋找資源來往奔波及不熟悉申請補助程序所生之困擾。

 

服務對象:

1.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之低收入、中低收入戶及一般戶(即最近1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申報標準或綜合所得稅稅率(含)5%以下者),評估其住家環境有安全之虞,並以獨居老人(含雙老同住者)為優先。

2. 年滿65歲,設籍並實際居住臺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六個月以上,本市列冊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

 

服務內容:

1. 自個案申請初審通過後14日(含假日)內提供專人到宅評估、規劃服務,並擬定評估建議書及建議施作項目、預算一覽表送達本局,以協助有住屋修繕或居家無障環境改善需求之長者進行無障礙設施改善。

2. 低收入戶或建物年齡達20年以上之中低收入戶、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者,每年每人最高補助金額為10萬元。
3. 建物年齡未達20年之中低收入戶、符合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或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之資格者,每年每人最高補助金額為8萬元。

 

應備文件:

一般戶應備文件

(一)申請書(含個資同意書)正本1份。

(二)住宅證明:

1. 自宅: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房屋稅影本。

2. 租屋:屋主同意書改善證明書1份、契約或借住期滿日距申請補助日滿1年以上之相關契約書影本或證明。

3. 公有房舍:主管機關同意書。

4. 申請修繕之住屋為未保存登記者,以民國83年12月31日前已存在者為限:可證明住屋83年12月31日以前存在之文件:如房屋所有稅捐證明、繳納水電費證明或航照圖等。

 

中低收入戶應備文件

1. 申請表
2. 申請修繕項目之估價單
3. 申請修繕項目之施工前照片
4. 申請修繕住屋之建築物所有權狀影本
5. 104年1月1日起迄今未曾接受相關補助切結書
6. 屋主同意修繕書
7. 1年6個月以上之租賃或借用之相關契約書或同意書
8. 公共安全自負切結書
9. 可證明住屋83年12月31日以前存在之文件:如前述日期前之房屋稅捐證明或繳納水電費證明或航空照片等

 

申請流程:

詳見「老人居家修繕補助申請流程」https://www-ws.gov.taipei/Download.ashx?u=LzAwMS9VcGxvYWQvcHVibGljL0F0dGFjaG1lbnQvNzExMzE1MjA3MzUucGRm&n=NzExMzE1MjA3MzUucGRm&icon=..pdf&ccms_cs=1

 

 

若有疑問、了解更多相關資訊,請聯絡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或我們「舜禹學堂」。

 

資料來源: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居家修繕補助申請流程)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協助中低收入老人修繕住屋補助​申請流程)

伊甸社會福利基金會

  

圖片來源:

臺北與我好好慢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