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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禹台灣] 長照悲歌!雙老照顧走向同歸於盡適時放手!讓愛更自由!入住機構最高補助6萬!

台灣有位80歲老翁,長期照顧失智且行動不便的妻子,因不忍她繼續受病情折磨,老翁將妻子推落水圳,再跳下水圳輕生,這是同歸於盡的悲劇。

 

沉重經濟負擔  入住機構望之卻步

衛生福利部調查顯示,國內失能老人的主要照顧者以子女居多數,其次則是配偶、同居人以及媳婦。而諷刺的是,國家失能家庭為「老老相顧」組合的情況不但相當普遍,且往往照顧者的年齡越大,其每日平均負擔照顧的時間、照顧年數反而越長,有輪替幫手的比例也越低。我們都知道,人終有一天會老,任何人都希望在養老階段能夠得到妥善的照顧。

然而,當子女、配偶因工作關係無暇陪伴、照顧長輩,或是長輩已達失能程度需要長期照顧,這時候許多人可能會考慮將長輩送往機構,希望能提高生活及照護品質。但礙於目前住宿型服務機構每月收費平均3至4萬元以上,都會型費用更是昂貴,此費用對於一般戶家屬之經濟造成沉重負擔,長期下來,甚至壓垮整個家庭平衡。

 

住宿式服務機構使用者補助方案」 讓愛更自由

隨著人口高齡化,失能、失智人口增加,長期照顧需求漸重,為落實長期照顧服務精神,保障長照機構使用者權益、減輕照顧者負擔,衛生福利部特研擬方案計畫,以緩解使用機構者及其家屬照顧與經濟上的負荷,提升使用機構者與照顧者的生活品質。該補助方案對象為台灣民眾,申請期限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12年3月1日止,申請人限使用機構者本人或機構簽約人提出,並備妥申請書、申請人及住民身分證、入住機構契約書、90天繳費收據或證明、存摺影本等,向111年度最近1次入住機構所在地政府提出申請。

 

一、申請時間:分兩階段受理

1、第一階段:已過。

2、第二階段:2023/1/1~2023/3/1(逾期不受理)。

 

二、申請條件:需同時符合下列三項條件

1、使用機構者入住依法設立各類住宿式服務機構。

🔹 入住之機構類型:含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老人福利機構構(除安養床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榮譽國民之家(自費失能養護床、自費失智養護床)、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者)、提供住宿式服務之長期照顧服務機構

 

2、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實際入住機構天數累計達90 天以上。

🔹 但保留床位期間、機構喘息服務(領有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補助)期間、出入機構(算進不算出)者,以上時間不重複列計。

 

3、使用機構者所得稅率需在20%以下。

🔹 使用機構者納稅狀況: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使用機構者之同一申報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申報資料皆符合者累進稅率未達20%者、股利及盈餘合計金額併入綜合所得總額合併計稅者、未課徵基本稅額者。

 

三、申請流程:

1、申請人:限使用機構者本人(優先)或機構簽約人提出申請。

2、申請人檢附相關文件:

(1)、申請書。

(2)、使用機構者身分證、申請人身分證(申請人若為機構簽約人時則需附)。

(3)、入住機構契約書。

(4)、繳費收據或繳費證明(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委託安置者需另附縣市政府通知付費函)。

(5)、申請人(或使用機構者)本人存摺影本。

3、受理申請機關:申請人逕向111年度最近 1 次入住機構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提出申請。

(各縣市服務窗口聯絡資訊:https://reurl.cc/Adq4mQ)

 

四、補助金額:

符合補助條件者,按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率,提供45600元至最高60000元補助。符合補助條件者,於申請日前已離開機構返家或已歿者,因已有入住機構事實,亦可提出申請,採階梯式補助,1次性發給。

🔹 所得稅率20%或以上者:無補助。

🔹 所得稅率12%者:補助 45600元。

🔹 所得稅率5%者:補助 54000元。

🔹 所得稅率0%或無申報資料者:補助 60000元。

 

五、發放時間:

符合補助條件審查結果為『通過』者,將由受理申請之直轄市、縣(市)政府於審查完成 2 週內撥款。

 

六、注意事項:

111年度曾經或已經具領其他相同類型補助者,如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中低收入失能老人機構公費安置費補助者等,本方案將不予補助;領取本方案補助後,當年度亦不得再申請其他相同類型補助,詳細申辦規則可至各衛生局網站查詢。

(各縣市衛生局網站:https://reurl.cc/GeV40y)

 

如發現身邊有朋友需要援助,或你正有相關需要,請不要猶疑向鄰近的衛生局求助或歡迎留言予我們查詢。

(全台各縣市衛生局聯絡資訊:https://reurl.cc/GeV40y)

資料來源:

ETtoday

衛生福利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