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禹台灣] 青少年弱勢學生獎助學補助

2022/06/17新聞報導,中山女高畢業的學霸楊上萱去年順利考上台大醫技系,不料放榜當天,卻聽聞父親診斷出口腔癌末期,讓她心情盪到谷底。由於家境清寒,她一度打算放棄入學,後在援助下前往台大就讀,但如今仍無力負擔學雜費和父親醫療費,恐休學打工,所幸全民愛心推廣協會協助,向外界尋求關懷支持,獲得不少善心人士回應。

根據教育部統計,最近幾年大專生源減少,但經濟弱勢學生,大約占全體學生15%,因此要如何協助他們能順利就學,各大專校院必須將學雜費收入的3%到5%用於弱勢學生,除此之外,也利用招生分組,讓經濟弱勢生更能被看見。

 

特殊身份學生獎助學金

教育部表示,具有身心障礙人士及其子女、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學生、原住民籍學生、特殊境遇家庭子女及孫子女等身分之大專校院學生,可持相關證明文件,於就讀學校規定期限內提出申請減免40%至全免學雜費用。

相關詳細申請資訊,可至我的E政府進行查詢:https://reurl.cc/x92RxE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為擴大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讓家庭年所得約在後40%的大專校院學生均能獲得政府或學校之就學補助,教育部自96學年度起擴大辦理「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實施措施包含助學金、生活助學金、緊急紓困助學金及住宿優惠等四項,分別針對學生之學雜費、生活費、緊急紓困金及住宿費等費用提供補助。

一、申請資格:

有戶籍登記之中華民國國民且就讀國內大專校院具有學籍(不包括學士後第二專長學位學程、研究所在職專班及社會救助法第5條第3項第7款對象),於修業年限內之學生,且符合以下情形者:

1、家庭年所得不得超過新臺幣70萬元。

2、家庭應計列人口之利息所得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2萬元。(利息所得來自優惠存款且存款本金未逾新臺幣100萬元者,得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由學校/教育部審核認定並報部備查。)

3、家庭應計列人口合計擁有不動產價值合計不得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4、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不得低於60分(備註:新生及轉學生除外,學生如因前一學期未修習課程無學業可採計,得以最近一學期學業成績計算)。

5、前目家庭年所得(包括分離課稅所得)、利息及不動產總額,應計列人口之計算方式如下:

學生未婚者:

(1)未成年:與其法定代理人合計。

(2)已成年:與其父母合計。

學生已婚者:與其配偶合計。

學生離婚或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

前目之(1)、(2)學生因父母離婚、遺棄或其他特殊因素,與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合計顯失公平者,得具明理由,並檢具相關文件資料,經學校審查認定後,該父母或法定代理人免予合計。

二、申請時間:

一學年申請一次,申請時間約每年9月初至10月中,統一於第二學期學雜費扣除補助費用,凡證件不齊全或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者,不能享有「弱勢學生助學金補助」。

三、補助項目:

1、助學金:

依據其就讀學校之公私立別及家庭年所得,提供新臺幣5,000元至35,000元不等之助學金,以減輕學生學雜費之負擔。

2、生活助學金:

為提供經濟弱勢學生每月生活所需費用,參酌全額獎學金之精神,學校得依學校扶弱措施及學生需求情形,擇下列方式之一或全部辦理:

(1)核發每生每月6,000元以上之生活助學金者, 學校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2)核發每生每月3,000元以上未達6,000 元之生活助學金者,學校不得安排生活服務學習。

3、緊急紓困助學金:

對於家庭發生急難致經濟困頓之學生,由學校自籌經費規劃辦理,以給予暫時性之生活紓困補助。

4、住宿優惠:

(1)校內住宿:提供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免費住宿及中低收入戶學生校內宿舍優先住宿(包含寒暑假)。

(2)校外住宿:符合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助學金補助資格之學生,若於校外住宿,符合申請租金補貼之條件且檢附相關文件,依其所在區域補貼校外住宿租金每月1,200元至1,800元。

四、申請方式:

可至台灣大專院校校務資訊公開平台進入各大專院校的官網,進行線上申請,或可至各大專院校學生事務處或輔導處進行洽詢諮詢與書面申請。

台灣大專院校校務資訊公開平台:https://udb.moe.edu.tw/

 

如對以上資訊有任何問題,可聯繫上述機構。 或向我們「舜禹學堂」留言查詢,我們會盡力為您解答。

 

 

 

資料來源:

ETtoday

圓夢助學網

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

 

圖片來源:

國立宜蘭大學